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《关于推荐重点县和第二批重点示范镇挂职干部的通知》(陕组干函[2013]376号)要求,经学校推荐和省委组织部考察,我院青年教师宋经华被选任到眉县汤峪镇挂职任副镇长(此次从全省高校选派10名优秀干部赴重点县和重点示范镇挂职锻炼,其中重点县3名、重点示范镇7名)。
3月14日,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刘丽、我院党总支书记李建学等一行送宋经华到任。
眉县县委组织部对宋经华的到任给予了热情周到安排。宋经华此次挂职期为两年,分管城镇规划工作。
宋经华同志到眉县挂职工作,将有力促进我校与眉县政、企合作,为陕西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。